2012年4月23日 星期一

離開

秘書C小姐今早趁老闆開會告訴我関於前面同事A小姐在離職前與人事部作exit interview的事。算我孤陋寡聞,我從來沒聼過離職都需要向人事部交待的事。好人的直屬老闆或許會跟你談幾句,大機構果然是大機構,食飽飯無事幹剩想此等無聊事。就算問得個所以然,我亦不認爲會有什麽實質改善。人事部的同事果真忙得很。

C小姐是幾頭蛇之人,她不開腔我亦不便多問。

她單刀直入話離職的A小姐直言吾妥老闆行徑,我不意外,事實的確如此。詳細事向也不必在這裡細表。佩服小妮子的狠勁,果然一朝吾撈,即時全部不快全抖出來了。慶幸自己平時待她還好,不然被他人在第三者面前唱就弊了。

我簡單囘應道既然她已經走了,也不須太介意。

C小姐聼后亦同意,原來她的消息是老闆直接告訴她的。C小姐還說老闆聼了人事部的匯報后,話要自我檢討云云,可見此君仍不明白自己何処出現問題。C小姐幫拖的門面說話不提也罷,從來覺得可以在他人面前說第二個人的不是的人,好極有限,她在其他人面前都講了我不少壞話都說不定。

職場上,不要奢望能找到真心好友,那些圍繞你身邊的同事不在你背面放暗箭或卸鑊給你,已經要拜神謝恩了。誠然,自己離職或多或少對公司或老闆不快,不過,這個世界小得很,你永遠不知道他日會否與你認爲面目可憎的同事/上司再度遇上。即使不再遇上,也難保你的未來上司/同事跟你前公司職員認識或相熟。

我覺得A小姐需要抒發一點情緒無可厚非,不過是否值得在人事部面前話吾鍾意老闆錦直接的說話,有點保留。

今日留一線,他朝好相見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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