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3月21日 星期三

一眼還一眼

我從小到入大學之前,唸的都是天主教學校,宗教科(Religious Studies)是一門必修課,聖經嘛從舊約新約到中學會考考的4gospels都得唸。還記得聖經故事中提及猶太人普遍採納以眼還眼,以牙還牙的態度待人,而耶穌則提倡十戒,除了摒棄上述的陋習外,還提出愛你的敵人。

我至今對此論述不以爲然,凡夫子,豈能做到?

若果當時人是我的話,充其量只可暫時放低對對方的仇恨或怨懟,卻不擔保可永久放下。偶爾遇到什麽特別刺激的話,或會再起勢出擊也說不定。

雖然身邊人均告誡我凡事適可而止,適時放手,放過別人等同放過自己。

假以時日,我或會忘記。

我期望這天的來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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